近日,王女士来到公证处要求办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公证。她表示:暑假打算带孩子去法国看奥运,但签证时要求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公证,为什么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公证,难道不能直接到国外去使用吗?
相信很多人都有与王女士一样的困惑,暑期出国旅行、游学、探亲热潮来袭,为了能顺利出境游,这份公证攻略请查收。
一、为何要办理公证?
在国内取得的出生医学证明、结婚证、驾驶证等文件,在本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,要使这些文书产生域外效力,往往需要对文件进行公证来证明其真实性、合法性。
申请办理公证前需提前了解的情况:
1、公证书使用的国家
2、目的地国家要求办理何种类型的公证?
3、公证书翻译成何种语言?
4、每种类型的公证需要几份公证书?
二、出国旅行需办理公证的主要类型
1、出生公证
证明申请人的出生年月日、出生地及生父母。
2、出生医学证明公证
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属实。
3、亲属关系公证
证明申请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。
4、委托书、声明书公证
若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不与未成年人同行出国,未同行方需办理委托书或声明书,委托他人或另一方带未成年人出行。申请人所签署的委托书或声明书需要经过公证。
5、驾驶证公证
证明驾驶证原件属实。
6、结婚证公证
证明结婚证原件属实。
办理公证所需的材料
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(若离异,则需提供离婚证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)、出生医学证明、驾驶证等需要被证明的相关材料
办理出生公证需提供2寸证件照(视目的地国家需求)
三、注意事项
办理出生、出生医学证明、亲属关系、驾驶证等公证可委托他人来办理,需提供委托书。未成年人可由父母代为办理。
委托书、声明书公证需由未随行一方的父母亲自申请办理。
四、关于领事认证与附加证明书
领事认证: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,对国内涉外公证书、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、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。
附加证明书:2023年11月7日《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》对我国生效,我国开始签发附加证明书,加贴附加证明书的文书可在《公约》各缔约国间通行使用,无需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。文书出具国主管机关签发的附加证明书替代领事认证。附加证明书与领事认证书具备同等功能。
办理机构:宁波市外事服务中心
地址: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
为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服务,公证处在办理涉外公证的同时,提供领事认证、附加证明书代办服务。当事人只需跑一次即可完成“公证+认证/附加证明书”。
同时,公证处在宁波市政务服务中心设有窗口,当事人也可前往窗口办理公证,实现一站式完成“公证+认证/附加证明书”。